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音乐表演专业介绍
包头师范学院座落在享有“草原钢城”、“世界稀土之都”、“全国首批文明城市”美誉的包头市,是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包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包头师范学校、包头教育学院三校合并组建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原包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初名“包头师范专科学校”,创建于1958年,1963年停办,1971年恢复办学,1996年更名为“包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包头师范学校创建于1947年。原包头教育学院创建于1978年。2003年6 月,包头师范学院与包头钢铁学院、包头医学院三校合并组建内蒙古科技大学。2004年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以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校名恢复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建校50多年来,学校坚持面向和服务基础教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全日制本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为一身,融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为一体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
音乐表演 (本科类)
艺术学主要课程:
表演、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唱)合奏(唱)等。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包括社会实践和艺术实践等,一般每学期安排1--2周。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具有较高的指挥或演唱(奏)的能力。
毕业生具备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1.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
3.具有演绎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能力;
4.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科学研究能力。
就业方向:
毕业生可到电视台、歌舞剧院(团)、电视剧制作中心、宣传部门、文教事业单位从事演唱、创作和音乐制作工作,以及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责任编辑: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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