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工程”高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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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02-12-08 03:08:00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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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工程”作为“九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是国家惟一的教育重点建设项目,也是建国以来直接投资最大的教育项目。其根本目的就是要为中国21世纪的发展培养、积聚各行各业所需的高素质骨干人才和解决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并使中国高等教育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使若干所高等学校和部分重点学科进入世界先进水平的行列,成为世界一流。 “211工程”是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而实施的。该建设项目的酝酿提出、策划设计、实施建设,都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下,在中央领导的直接指导下进行的。预计从1996年至2002年计划资金和配套资金共183.69亿元,其中用于重点学科建设63.88亿元,基础设施建设10.06亿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中国教育科研计算机网和高等教育文献保障体系两项安排中央专项资金1亿元。 已经国家计委批复立项的“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共99所,后调整合并8所,目前实为91所,在这些高等学校中,教育部所属院校57所,中央部委所属院校11所,省属院校20所,军事院校3所。具体学校名单如下: 北京市(共19所): 北京大学、北京医科大学(已并入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方交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中央音乐学院 上海市(共9所):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医科大学(已并入复旦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 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 天津市(共3所):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 重庆市:重庆大学 河北省:河北工业大学 山西省:太原理工大学 内蒙古:内蒙古大学 辽宁省(共4所):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 吉林省(共4所): 吉林大学、吉林工业大学(已并入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 黑龙江(共3所):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 江苏省(共11所):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河海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江南大学(原名无锡轻工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 浙江省:浙江大学 安徽省(共2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大学 福建省(共2所):厦门大学、福州大学 江西省:南昌大学 山东省(共4所): 山东大学、山东工业大学(已并入山东大学)、青岛海洋大学、石油大学 河南省:郑州大学 湖北省(共6所):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原华中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水利水电大学(已并入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原武汉工业大学) 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已并入武汉大学) 湖南省(共3所):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原中南工业大学)、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省(共4所):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省:广西大学 四川省(共6所): 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 华西医科大学(已并入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云南省:云南大学 陕西省(共5所): 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公路交通大学(已并入长安大学) 甘肃省:兰州大学 新疆:新疆大学 军事系统(共3所):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育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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